发布时间: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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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2、应用领域 房屋建筑领域:在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各类房屋建筑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等关键职务。例如,在大型购物中心建设项目中,注册建造师负责项目的整体施工管理,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开业。 市政公用工程领域:应用于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给排水工程等市政项目。如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注册建造师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保证地铁线路的顺利建设,包括地下车站的施工、轨道铺设等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领域:参与水库、大坝、水电站等水利水电项目建设。例如,在大坝建设项目中,注册建造师要确保大坝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严格控制大坝的混凝土浇筑质量、防渗处理等关键环节。 3、资格与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目的在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报名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设4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 10个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二级建造师考试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6个专业,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和继续教育 1.初始注册 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人需提交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注册有效期为3年。例如,某考生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提交给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 2.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 注册有效期届满需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等情况时,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例如,某注册建造师从A公司跳槽到 B公司,就需要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将注册单位从 A公司变更为 B 公司。 3.继续教育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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